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有关要求,现对《鄂尔多斯盆地长北区块天然气补充开发项目(长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本公示,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1. 建设单位
    名 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 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36层
    邮 编:100004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10-6529 5312
    邮 箱:Qiao. Zhang@shell.com
  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名 称: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颐堤港1座2305
    邮 编:100016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10-8440 0686
    邮 箱:ChinaEIA.public@erm.com

公示附件链接: 鄂尔多斯盆地长北区块天然气补充开发项目(长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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