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盆地长北区块天然气补充开发项目 (长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2018年7月 30日
鄂尔多斯盆地长北区块天然气补充开发项目(长北二期)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拟在陕西省榆林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合作的天然气开发项目,建成后最大产能23.6亿立方米/年。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特将本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1)从环保角度,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2)在了解项目概况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 建设单位
名 称:壳牌中国勘探与生产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36层
邮 编:100004
联系人:张桥
电 话: 010-6529 5312
邮 箱:Qiao.Zhang@shell.com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名 称: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颐堤港1座2305
邮 编:100016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10-8440 0686
邮 箱:ChinaEIA.public@erm.com
公示文件链接: 鄂尔多斯盆地长北区块天然气补充开发项目(长北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公告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